一家宁波小店被LV起诉之后:“现在带花纹的包包都不敢卖了”
发布时间:2026-07-18 09:39 浏览量:1
7月16日上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LV的商标行政纠纷案。该案原告是路易威登马利蒂(LV品牌的母公司),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。据悉,当天开庭审理后,现场未宣判案件结果。
公开数据显示,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,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。从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到南京街头的鸭血粉丝店,从日用百货小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,LV的被告名单越来越长,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广,索赔金额越来越高。
宁波一日用百货小店卷入LV商标侵权诉讼
宁波市海曙区一日用百货店店主朱先生被LV起诉一事引发关注。据企查查,此日用百货店登记信息为个体工商户,成立于2018年,资金数额为5万元,所属行业为零售业,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百货的批发、零售。
7月16日,朱先生向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讲述了这起持续三年的商标侵权纠纷事件的经过。
朱先生回忆,2023年11月22日,LV法务人员前往他位于宁波轻纺城的店铺,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两个“凯诗米娜”牌包包,单价200元,共计支付400元。朱先生表示,“凯诗米娜”是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注册的品牌,自己的货品均从杭州批发商处进货,事前完全不知情该货品涉及商标侵权问题。
朱先生店内所售的“凯诗米娜”牌包
“2024年5月,LV的委托代理人再次到我店里买了一个皮包,支付了200元。”三个月后,朱先生正式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传票,LV方面起诉其商标侵权,要求赔偿25万元,并将市场管理方列为连带责任方。
“我们小本生意,一年营收还不到2万元,25万元的赔偿金额,我们根本无力承担。”朱先生无奈表示。2025年11月,该案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,最终判决朱先生个人赔付4万元,同时未认定市场管理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受访者供图
因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,LV方面于2025年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并再次将市场管理方列为连带被告。“该案原定于7月13日开庭,目前已延期审理,新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。”朱先生称。
长达两年的诉讼纠纷,给朱先生的小店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,也让一家人备受煎熬。“现在只要是带花纹、带商标、带英文字母的包包,我爱人都不敢卖了,这件事直接把她吓出了心病。”朱先生说。
5年1691起诉讼
天眼查显示,LV曾起诉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南京某鸭血粉丝店商标侵权。17日下午,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从该鸭血粉丝店店主处获悉,该案件已判,至于具体案件细节,店家未予透露。
据报道,同被列为被告的南京某餐饮公司实控人朱先生表示,实际被指侵权的是他曾经营的一家餐吧,接到法院通知时店已经倒闭。“当时借用隔壁鸭血粉丝店营业执照办理收款码,导致鸭血粉丝店被误以为是侵权方。”朱先生坦言,店里走的是中古风路线,找学生团队设计,曾特意叮嘱不要涉及侵权,拿到设计后把很多图案做了二次修改,但还是被起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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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,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用于装饰、容器、宣传物料等,足以导致公众混淆的,即构成商标侵权。而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对此无认知,默认“只要营业执照合法,开店就合法”。
此事不是个案。公开数据显示,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,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。
继起诉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索赔千万元后,LV再以商标行政纠纷为由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。案件7月16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后,现场未宣判案件结果。
不少网友到LV官方社交账号下留言:LV,你虽然赢了官司,却失了人心。
LV“维权”触角无处不在,小微商家为何难有还手之力
值得关注的是,LV的维权范围全面下沉市井业态:注册资本仅数万的饮品小店、社区百货、物业公司、小型皮具加工厂均被列为被告,单案索赔金额从数万到千万元不等。
有网友认为,在这场知识产权博弈中,个体工商户处于弱势地位。
“认知壁垒、举证壁垒、成本壁垒是核心原因。”赵良善分析,多数个体户不了解商标检索、店铺装饰图案等可能涉及侵权,缺乏证据留存意识,面对侵权纠纷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处罚。同时,小微店铺利润微薄,无力承担高额诉讼费用,大多只能选择花钱息事宁人。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通过查询发现,除LV外,其他多个连锁品牌名下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的裁判文书多达数百件。
据报道,目前不少连锁品牌的商标维权业务是外包给第三方律师事务所,双方采取分账模式,律师事务所起诉涉嫌侵权的小微商家,获得的赔偿款,双方会按比例分成。出于利益考量,很多律师事务所自然会采用“广撒网”“流水线”式批量诉讼模式。
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微商户只能被动认罚。
赵良善指出,个体工商户可依法行使多项抗辩权利。若门店字号登记、实际经营早于对方商标注册,且已形成区域商誉,可主张在先善意使用权,仅需在原有经营范围内规范使用;店主可提交取名初衷、装修、营收单据佐证无攀附品牌的主观恶意,法院可酌情降低赔偿。同时,商户应当完整使用工商登记全称,不拆分、放大近似文字,弱化混淆风险,也可通过诉前调解,增设区分标识达成和解。
制度补漏,在强保护中寻找公平平衡点
而近期河南南阳一家名为“渝见小面”的小店,虽顺利完成登记却仍遭起诉,原因是店名与连锁品牌“遇见小面”相似。
“渝见小面”店主毛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注册申请时流程很顺利,但字号查重环节极为繁琐,多次取名均未通过。最终,二人结合自身籍贯选用重庆简称定名“渝见小面”,表达自家小面是正宗的重庆风味,且顺利通过工商查重审核。
此事一出,不少商户疑惑,明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合法,也有营业执照,为啥还是会被品牌方起诉维权?
赵良善告诉记者,企业名称登记与商标注册分属两套独立法律体系。前者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管理,仅核查同一辖区、同一行业内的文字重名;后者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全国统一审查,覆盖文字、图形、组合等所有商标类型。
商户究竟如何避免侵权?
赵良善建议,商户可通过事前合规操作从源头规避商标侵权。工商核准字号后,同步注册自有商标固化品牌权利,地域简称仅可客观描述风味,不可作为核心宣传标识。日常经营规范使用完整登记名称,原创设计素材留存底稿、商用素材索要授权。若收到侵权起诉,第一时间整改涉事标识并完整留存经营证据。
近年来,为解决侵权维权难题,从立法到行政、司法,全链条的制度补漏也正在推进。
在立法端,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明确规定,不以使用为目的,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,不予注册。
在行政端,跨部门数据互通已在多地试点。全国人大代表已连续多年建议,建立国家层面的跨部门数据互通机制,实现字号与商标的交叉检索与自动拦截。
在司法端,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系列判例确立恶意诉讼认定标准,多地法院对同一原告批量起诉的案件建立集中审查机制,统一裁判尺度,同时普遍酌情降低针对个体工商户的赔偿数额,兼顾权利保护与经营生存。